【教務處進修部】《期末考通知》112學年度第1學期進修部期末考通知【學生】
112學年度第1學期進修部期末考通知 112年12月21日
一、112學年度第1學期進修部期末考試週訂於113年1月6日(六)至1月12日(五)舉行。若授課教師有提前考或延後考,將依授課教師的考試日期為準。
因應中央選舉委員會公告「第16 任總統、副總統與第 11 屆立法委員選舉」定於 113 年 1 月 13 日(六)同日舉行投票;該日進修部停課。
二、有關考試相關規定摘要如下:
(一)本校考試規則(本校網址→教務處→教務法規→考試/
第十一點、考試時,不得左顧右盼,交談夾帶,傳遞、代考、
(二)學生成績與請假補行考試處理要點規定 (本校網址→教務處→教務法規→考試/成績→學生成績與請假補行考試處理要點)
第十一點、學生於期中考試及期末考試期間,未經准假擅自不參加考試者,該次考試成績以零分計算。經請假核准者准予補考,補考以一次為限,補考時間由授課教師自行決定辦理,但須於考試結束後二週內補考完畢為原則。應補考之學生無故不參加考試者,其補考成績以零分計算。
第十二點、學生因公假(擔任校內各項會議學生代表且出席相關會議或代表學校參加校外活動者)、直系尊親屬之喪假、傷病住院、法定傳染病(依主管機關公告而定)、懷孕、分娩、撫育三歲以下子女、生理日致上課困難而核准之事(病)假、分娩假、生理假或其他專簽核准請假者,其補考成績按實際分數給分;其餘各假,補考成績六十分以上者,其超出部份以七折併計,不及格者以實得分數計算。
(三)請考試假規定:
1、考試期間非因公假(擔任校內各項會議學生代表且出席相關會議、或代表學校參加校外活動者)、直系尊親屬之喪假、重大傷病、懷孕、分娩、撫育三歲以下子女、因生理日致上課困難而核准之事(病)假、分娩假、生理假或其他專簽核准請假者,不得請考試假。
2、考試期間因傷病或分娩不能到校應考者,可事先由本人或家長(監護人)於考試前或於請假翌日起2日內,檢附公立醫院或經衛生福利部認定之區域級以上醫院「急診或住院」或「診斷證明書」,來校辦理請假手續。
3、因公假、直系親屬喪假、懷孕、撫育三歲以下子女、生理日致上課困難而核准之事(病)假或不可抗力事故未能到校應考者,應檢具相關證明文件,於請假翌日起2日內辦理請假手續(公假應於考試前辦理)。
三、為維護考試之公平性,將請授課教師嚴格執行監考,請同學務必遵守考試規則,若有同學違規舞弊,將依考試規則第十一點懲處。
四、為節能減碳,本校期中、期末通知學生考試暨考試相關注意事項,請同學自行由下列三個管道查詢考試日期:
(一)本校行事曆摘要期中、期末考試日期。
(二)教務處進修部於期中、期末考試週前上網公告考試日期。
(教務處進修部首頁https://dce.ntub.edu.tw-公告訊息)
(三)授課教師於課堂上宣佈考試方式及日期。
此 致
各位同學
教務處 進修部 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