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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進修部】《期末考通知》112學年度第2學期進修部期末考命題通知-含使用表件【致各授課教師】

112學年度第2學期進修部期末考通知   113年5月29日

一、112學年度第2學期進修部期末考試訂於113年6月17日(一)至6月22日(六)舉行

二、敬請各授課教師依下列時程完成學生學期成績上網登錄,登錄成績後請自行列印成績資料留存。

  • 畢業班:113年6月26日(三)23:59前;開放學生成績查詢日113年6月27日(四)中午。
  • 非畢業班: 113年6月28日(五)23:59前;開放學生成績查詢日113年6月29日(六)中午。

三、授課教師請自行於考試週舉行期末考試。教師凡未按考試週(113/6/17~6/22)課表時間在原教室舉行考試或上課者,請填寫「期中(末)考試提前考暨更改考試相關事項申請表」(附件)。

※提前考或延後考,考試週仍需正常上課,有更改考試時間或地點者請務必確認每位重修或選修同學(跨科系、跨部、跨校、延畢)均確知所更改的考試時間或地點。

四、請授課教師嚴格執行監考,並於考前告誡學生作弊的懲處後果,以維護考試之公平性,若有同學違規舞弊,請簽報依校規懲處(本校考試規則第十一點:「考試時,不得左顧右盼,交談夾帶,傳遞、代考、窺視他人試卷、偷閱書籍及其他違規等情事發生,如有違犯者一律記大過一次以上之處分且該科該次成績以零分計算。」)

五、依據期中、期末考實施隨堂考試作業要點第四條規定,考試之監考事宜由任課教師自行安排,如因故需要代理或協助監考者,應請本校教師協助。

六、本校學生成績與請假補行考試處理要點第十一條規定,學生於期末考試及期末考試期間,經請假核准者准予補考,補考以一次為限。補考時間由授課教師自行決定辦理,但須於考試結束後二週內補考完畢為原則。應補考之學生無故不參加考試者,其補考成績以零分計算。

七、為貫徹實施「本校節能減碳施行要點」,請自行下載「期中期末考試題卷空白表」(附件)或至本處索取相關表件。

八、若需本處印製考卷 進修部-請至 五育樓一樓 教務處進修組 印製

至遲於考試週前三個上班日前送至印製單位。命題時請用深黑色筆繕寫,並請標示頁碼及總頁數;為提高試題印刷品質,每張試題紙請單面命題(背面保持空白),給學生的試題如為兩張以上,列印方式儘可能勾選雙面列印以節約紙張。請記得填寫考試試題列印份數及考卷取件日期。另英文試題請採用電腦打字方式。

敬 致

   各位授課教師

                                                                教務處 進修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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