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學年度第2學期進修學制畢業生領取學位證書注意事項
- 一、請先自行查看本學期修課成績及是否修完畢業學分(請至學生資訊系統查詢),當操行成績及修課成績全部及格通過,即可領取學位證書(請先電話詢問各系科承辦老師。(系承辦人電話)
- 二、領取學位證書者,請親攜學生證或其他有照片之身分證件,至五育樓1樓教務處進修學制領取。
- 三、暑假期間自第二週(7月4日)起,行政人員上班時間為每週一至週四,採輪班制,上午9點到晚上9點皆可領取。
- 四、如委託他人代領證書者,需填妥「委託書」交付受託人,受託人需攜帶身分證件、委託人之學生證(或有照片之身分證明文件),於完成畢業離校手續後,即可代為領取學位證書。
- 五、畢業如有圖書館逾期罰款或尚未歸還圖書者,請至行政大樓一樓飲水機旁自動繳費機繳交罰款,或自行歸還圖書。繳交罰款者持收據至圖書館流通櫃台辦理銷帳,再持流通櫃台繳清罰款證明至教務處進修學制領取學位證書 。
網路公告日期105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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