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北商業大學106學年度第2學期學雜費收費標準
調整106學年度學雜費收費標準
有關電腦及網路通訊使用費
因應資網中心新訂之電腦及網路通訊使用費收退費要點
修訂本校106學年度學雜費收費標準有關電腦及網路通訊使用費之內容。
業奉 核可。依該要點第三點規定:
本校學生於每學期註冊時需繳交電腦及網路通訊使用費,
非住宿生400元,住宿生600元
如學生或家長對此收費有疑義請其電洽 本校資網中心 (02)2322-6168或分機6165 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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