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務處進修部】109學年度第2學期大學進修部四年制學士班彈性修業試辦方案申辦注意事項,請依說明辦理。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教務處公告
日期:109年12月1日
主旨:公告本校109學年度第2學期「大學進修部四年制學士班彈性修業試辦方案」(以下簡稱本方案)申辦注意事項,請依說明辦理。
說明:
一、本方案係教育部為建立友善之回流教育制度,規劃以「開放式大學」概念,增加更具彈性的跨領域進修管道,給予學生多元彈性的學習機會。本校前依教育部於108學年度核定並准自109學年度起試辦,奉准申辦系組及年級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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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核定試辦系組 |
核定試辦年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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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級 |
三年級 |
四年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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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會計資訊系 |
108入學 |
107入學 |
106入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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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財務金融系 |
108入學 |
107入學 |
106入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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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國際商務系 |
108入學 |
107入學 |
106入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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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企業管理系 |
108入學 |
107入學 |
106入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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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資訊管理系 |
108入學 |
107入學 |
106入學 |
二、受理申請日期:109年12月11日(星期五)至110年1月29日(星期五)。
申 辦 方 式:請逕以郵件方式諮詢,以確認是否符合申辦資格。
連 絡 人:教務行政組江組長
(02)2322-6036
jemy5023@ntub.edu.tw
三、本方案申請資格或條件,需符合下列事項:
(一)申請學生應具備至少八個月以上之勞保證明,且為在職生,並具正職員工身分(兼職、工讀身分不得申請)。
(二)申請學生「已確認本方案內容相關規定」及「確認系學分認定年限低於10年課程名稱」及超過學分認定年限之補救措施。
(三)申請學生已了解相關修課及學分計算,如無法在新制及舊制加總年限10年內畢業者,依學則規定辦理。
(四)學生申請本方案經審核通過後,因故退出,放棄或逾期未在學校公告期限內申請,日後不得再要求申請本方案。
四、請詳閱附件資料:
(一)本校大學進修部四年制學士班彈性修業試辦方案處理要點
(二)本校學則(節錄)
(三)本校彈性修業試辦方案申請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