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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進修部】109學年度第2學期大學進修部四年制學士班彈性修業試辦方案申辦注意事項,請依說明辦理。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教務處公告

                                              日期:109121

 

主旨:公告本校109學年度第2學期「大學進修部四年制學士班彈性修業試辦方案」(以下簡稱本方案)申辦注意事項,請依說明辦理。

說明:

一、本方案係教育部為建立友善之回流教育制度,規劃以「開放式大學」概念,增加更具彈性的跨領域進修管道,給予學生多元彈性的學習機會。本校前依教育部於108學年度核定並准自109學年度起試辦,奉准申辦系組及年級如下表所示:

序號

核定試辦系組

核定試辦年級

二年級

三年級

四年級

1

會計資訊系

108入學

107入學

106入學

2

財務金融系

108入學

107入學

106入學

3

國際商務系

108入學

107入學

106入學

4

企業管理系

108入學

107入學

106入學

5

資訊管理系

108入學

107入學

106入學

二、受理申請日期:1091211日(星期五)至110129日(星期五)。

式:請逕以郵件方式諮詢,以確認是否符合申辦資格。

     人:教務行政組江組長

(02)2322-6036

jemy5023@ntub.edu.tw

、本方案申請資格或條件,需符合下列事項:

()申請學生應具備至少個月以上之勞保證明,且為在職生,並具正職員工身分(兼職、工讀身分不得申請)。

()申請學生「已確認本方案內容相關規定」及「確認系學分認定年限低於10年課程名稱」及超過學分認定年限之補救措施。

()申請學生已了解相關修課及學分計算,如無法在新制及舊制加總年限10年內畢業者,依學則規定辦理。

()學生申請本方案經審核通過後,因故退出,放棄或逾期未在學校公告期限內申請,日後不得再要求申請本方案。

四、請詳閱附件資料:

()本校大學進修部四年制學士班彈性修業試辦方案處理要點

()本校學則(節錄)

()本校彈性修業試辦方案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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