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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處進修學制-110學年度上學期「學生校外住宿租金補貼」申請,請於110年10月20日前申請送件。

 

學生校外住宿租金補貼

 

(一)申請對象:符合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補助資格之學生且未於校內住宿或未入住學校所承租之住宿地點者(即圓通寺宿舍),方可申請。(惟空中大學、七年一貫制前三年、五專前三年、延長修業期間之學生、專科進修學校,不得申請)。

(二)補助金額:依學生租賃地所在縣市,每人每月補貼 1,200 元至 1,800 元租金(詳附件3)。

(三)申請時間:上學期於 10 月 20 日前/下學期於 3 月 20 日前,向學校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學生每學期依學校所定作業期程備妥申請書(附件1)、租賃契約影本、建物登記第二類謄本等文件親送或寄掛號至學務處進修部(六藝樓203-1室)。(相關內容說明及申請表件請參閱附檔)

 

如有疑問請洽郭小姐(02)2322-6252,謝謝。

 

附件1_學生校外住宿租金補貼申請書

附件2_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

附件3_校外租金補貼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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