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務處進修學制-110學年度「弱勢學生助學金」申請,請於110年10月8日前申請送件。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務處進修部
弱勢學生助學金
- 申請時間:110學年度「弱勢學生助學金」申請,請於110年10月8日(五)前親送或寄掛號至學務處進修部(六藝樓203-1室)。
- 申請資格請詳閱「國立臺北商業大學弱勢學生助學金實施要點」(附件1)。
- 符合資格者,請檢附下列資料:
-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弱勢學生助學金申請表(附件2)
- 前一學期成績單(新生及轉學生免交)
- 最近3個月內戶籍謄本正本或新式戶口名簿影本(學生本人及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學生已婚者,加計配偶),記事欄不得省略。
- 弱勢學生助學金與學雜費減免僅能擇一辦理
- 補助方式:上學期提出申請經調查通過後,依級距符合金額由下學期註冊費直接扣除。
- 承辦人聯絡方式:郭小姐,電話(02)2322-6252
附件1_國立臺北商業大學弱勢學生助學金實施要點109.08.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