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教務處進修部

【教務處進修部】《期中考通知》進修部112學年度第2學期期中考通知【學生】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進修部112學年度第2學期期中考通知     113年3月28日

一、112學年度第2學期期中考試週訂於於113年4月15日(一)~4月20日(六)舉行。若授課教師有提前考或延後考,將依授課教師的考試日期為準。

二、有關考試相關規定摘要如下:

(一)本校考試規則

第十點、考試時,不得左顧右盼,交談夾帶,傳遞、代考、窺視他人試卷、偷閱書籍及其他違規等情事發生,如有違犯者一律記大過一次以上之處分且該科該次成績以零分計算。

(二)學生成績與請假補行考試處理要點規定

第十點、學生因故因故不能參加期中考試及期末考試者,係因公假(擔任校內各項會議學生代表且出席相關會議、或代表學校參加校外活動者)、直系尊親屬之喪假、傷病住院、懷孕、分娩、撫育三歲以下子女、生理日致上課困難而核准之事(病)假、分娩假、生理假或其他專簽核准請假者,得依本要點規定請假補考。女性學生於期中、期末考試期間,因生理日無法到校參加考試並經准假者,應檢附醫療證明文件,得申請補考。

第十一點、學生於期中考試及期末考試期間,未經准假擅自不參加考試者, 該次考試 成績以零分計算。經請假核准者准予補考,補考以一次為限,補考時間由授課教師自行決定辦理,但須於考試結束後二週內補考完畢為原則。應補考之學生無故不參加考試者,其補考成績以零分計算。

第十二點、學生因公假(擔任校內各項會議學生代表且出席相關會議或代表學校參加校外活動者)、直系尊親屬之喪假、傷病住院、法定傳染病(依主管機關公告而定)、懷孕、分娩、撫育三歲以下子女、生理日致上課困難而核准之事(病)假、分娩假、生理假或其他專簽核准請假者,其補考成績按實際分數給分;其餘各假,補考成績六十分以上者,其超出部份以七折併計,不及格者以實得分數計算。

(三)請考試假規定

1、學生考試週請假,應填寫考試週請假申請單(五育樓1樓教務處進修組索取),符合相關規定,檢具相關證明文件,經授課教師同意簽名,遞送至五育樓1樓教務處進修組。

2、考試期間因急病或分娩不能應考者,需於考試前或於請假翌日起2日內,檢附健保署特約醫院或診所之診斷證明書,至教務處辦理請假補考事宜。

3、因公假、喪假或不可抗力事故未能到校應考者,應檢具相關證明文件,於請假翌日起 2 日內辦理請假手續(公假應於考試前辦理),至教務處進修組辦理請假補考事宜。

4、女性學生因生理日致無法到校上課者,每月得請生理假乙日,併病假計算;另期中、期末考試期間應檢附醫療證明文件。

請至本校網址→行政單位→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相關法規→本校學生請假規則(第三條「請假種類及限制」第六項「考試假」及第九項生理假)下載閱覽。

三、※為維護考試之公平性,將請授課教師嚴格執行監考,請同學務必遵守考試規則,若有同學違規舞弊,將依考試規則第十點懲處。

四、為節能減碳,本校期中、期末通知學生考試暨考試相關注意事項,請同學自行由下列三個管道查詢考試日期(惟授課教師有提前或延後,請以授課教師佈達為準):

  (一)本校行事曆摘要期中、期末考試日期。

  (二)教務處進修組於期中、期末考試週前上網公告考試日期。­

       (教務處進修組首頁https://dce.ntub.edu.tw/index.php-最新訊息)

  (三)授課教師於課堂上宣佈考試方式及日期。

此  致

各位同學

教務處進修組敬上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