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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進修部】113學年度第2學期進修部在校生(含延修生)學雜費繳費公告(114/2/1-2/17繳費)

一、在學生應自行列印繳費單並於內完成繳費

  • 進修部學生自114年2月1日(六)起請自行至「臺灣銀行學雜費入口網」列印繳費單,並於114年2月17日(一)前完成繳費
  • 欲使用信用卡繳費學雜費者,必須於114217(一)前完成刷卡。

本校不另行寄發繳費單,請自行上網列印,對於學雜費費用有疑義者,請洽教務處進修組各系所承辦人(參見附表)

繳費單列印步驟

step1:臺灣銀行學雜費入口網站

(網址:https://school.bot.com.tw/newTwbank/index.aspx

step2:點選左側「繳費單查詢」功能、輸入以下資料:

「代收類別」:請輸入「111992」

輸入學生之「身分證字號」。

輸入學生之「學號」。

「識別碼」欄位預設值為學生之生日,格式為YYYMMDD(共7碼,YYY為民國年),例如民國70年5月3日請填入「0700503」。

輸入「圖型驗證碼」,再點選確認登入。

繳費方式:請持「繳費單」至全省之臺灣銀行各分行臨櫃、超商,或以信用卡、ATM 轉帳、臺灣pay(掃描繳費單上之臺灣pay QR Code)繳費,完成註冊。

※下載、列印與查詢繳費單與明細及繳費證明單:學校首頁-右上角點「學生」-「臺灣銀行學雜費入口」-「繳費單查詢」。

二、進修部學雜費收費方式

學制

入學年度

收費方式

收費說明

學士後專班

113學年度(學號P113開頭)

「定額學雜費」+「電腦及網路通訊使用費」+「團體保險費」

參見【說明1】

每學期需繳交定額學雜費(每學期為新臺幣34,200元)、並繳交「電腦及網路通訊使用費」(非住宿生新臺幣400元、住宿生新臺幣600元)及依學務處每學年招標金額繳交「團體保險費」。

進修部二技

113學年度

(學號N113開頭)

「定額學雜費」+「電腦及網路通訊使用費」+「團體保險費」

參見【說明1】

一般修業年限內(第一學年及第二學年),每學期需繳交定額學雜費(每學期為新臺幣23,750元)、並繳交「電腦及網路通訊使用費」(非住宿生新臺幣400元、住宿生新臺幣600)及依學務處每學年招標金額繳交「團體保險費」。延長修業年限學生(第三學年以後)則依修習學分繳交大學部學分學雜費,並繳交「電腦及網路通訊使用費」(非住宿生新臺幣400元、住宿生新臺幣600)及依學務處每學年招標金額繳交「團體保險費」。

112學年度以前(學號N107~N112開頭)

「學分學雜費」+「電腦及網路通訊使用費」+「團體保險費」

參見【說明2】

以學生實際修課學分數繳納,惟體育0學分2小時須繳納2學分之學雜費;證照類畢業輔導課程依實際修習時數,繳納相應之學分費,大學部每學分新臺幣1,250元。另,在學生每學期需繳交「電腦及網路通訊使用費」(非住宿生新臺幣400元、住宿生新臺幣600元)及依學務處每學年招標金額繳交「團體保險費」。

進修部四技

113學年度(學號N113開頭)

「定額學雜費」+「電腦及網路通訊使用費」+「團體保險費」

參見【說明1】

一般修業年限內(第一學年至第四學年),每學期需繳交定額學雜費(每學期為新臺幣21,875元)、並繳交「電腦及網路通訊使用費」(非住宿生新臺幣400元、住宿生新臺幣600)及依學務處每學年招標金額繳交「團體保險費」。延長修業年限學生(第五學年以後)則依修習學分繳交大學部學分學雜費,並繳交「電腦及網路通訊使用費」(非住宿生新臺幣400元、住宿生新臺幣600)及依學務處每學年招標金額繳交「團體保險費」。

112學年度以前(學號N107~N112開頭)

「學分學雜費」+「電腦及網路通訊使用費」+「團體保險費」

參見【說明2】

以學生實際修課學分數繳納,惟體育0學分2小時須繳納2學分之學雜費;證照類畢業輔導課程依實際修習時數,繳納相應之學分費,大學部每學分新臺幣1,250元。另,在學生每學期需繳交「電腦及網路通訊使用費」(非住宿生新臺幣400元、住宿生新臺幣600元)及依學務處每學年招標金額繳交「團體保險費」。

進修部二專

113學年度(學號N113開頭)

「定額學雜費」+「電腦及網路通訊使用費」+「團體保險費」

參見【說明1】

一般修業年限內(第一學年至第二學年),每學期需繳交定額學雜費(每學期為新臺幣16,300元)、並繳交「電腦及網路通訊使用費」(非住宿生新臺幣400元、住宿生新臺幣600元)及依學務處每學年招標金額繳交「團體保險費」。延長修業年限學生(第三學年以後)則依修習學分繳交專科部學分學雜費,並繳交「電腦及網路通訊使用費」(非住宿生新臺幣400元、住宿生新臺幣600元)及依學務處每學年招標金額繳交「團體保險費」。

112學年度以前(學號N109~N112開頭)

「學分學雜費」+「電腦及網路通訊使用費」+「團體保險費」

參見【說明2】

以學生實際修課學分數繳納二專部每學分新臺幣815元。另,在學生每學期需繳交「電腦及網路通訊使用費」(非住宿生新臺幣400元、住宿生新臺幣600元)及依學務處每學年招標金額繳交「團體保險費」。

碩士在職專班

113學年度(學號E113開頭)

「學雜費基數」+「學分費」+「電腦及網路通訊使用費」+「團體保險費」

參見【說明2】

每學期均需繳交學雜費基數(每學期新臺幣15,000元)及研究生學分(時)費〔按每學期所修學分(時)數,如學分數與修習時數不同者,以較高者計算〕。除創意設計與經營研究所碩士在職專班每1學分(時)費為新臺幣7,000元外,其它:財金系、財稅系、企管系及資訊決策科學研究所碩士在職專班每1學分(時)費新臺幣9,000元。另,在學生每學期註冊應繳交「電腦及網路通訊使用費」(非住宿生新臺幣400元),及依學務處每學年招標金額繳交「團體保險費」。

112學年度以前(學號E109~E112開頭)

「學雜費基數」+「學分費」+「電腦及網路通訊使用費」+「團體保險費」

參見【說明2】

每學期均需繳交學雜費基數(每學期新臺幣10,000元)及研究生學分()費〔按每學期所修學分(時)數,如學分數與修習時數不同者,以較高者計算〕。除創意設計與經營研究所碩士在職專班每1學分()費為新臺幣7,000元外,其它:財金系、財稅系、企管系及資訊決策科學研究所碩士在職專班每1學(時)費新臺幣8,000元。另,在學生每學期註冊繳交「電腦及網路通訊使用費」(非住宿生新臺幣400元),及依學務處每學年招標金額繳交「團體保險費」。

【說明1】113學年度入學之進修部學士後專班、二技、四技、二專學生,其學雜費收費方式採「定額收費制」,收費採一次性繳費,不會因修課學分多寡影響學雜費金額。繳費單請於 114年2月1日(六)起自行登入「臺灣銀行學雜費入口網」列印,務必於114年2月17日(一)前完成繳費,(如欲辦理就學貸款者請參閱第十點說明)逾期未繳費視同未註冊,依學則規定予以退學(辦理就學貸款或分期繳費者除外)。

【說明2】進修部碩士在職專班學生、及進修部二技、四技、二專舊生(非113學年度入學學生),其學雜費收費方式採「學分學雜費收費制」,學雜費視修課學分時數多寡而異。收費分二階段方式繳費,第一階段繳費單金額時數第一階段繳費單請於 114年2月1日()起自行登入「臺灣銀行學雜費入口網」列印,務必於1142月17日(一)前完成繳費(如欲辦理就學貸款者請參閱第十點說明)逾期未繳費視同未註冊,依學則規定予以退學(辦理就學貸款或分期繳費者除外)。待開學週網路選課結束後,依據學修課學分(體育及證照類畢業輔導課程則依實際修習時數),計算每位學生應繳交學雜費經計算需補繳者,第二階段繳費單於開學週選課結束後開立,繳費方式、繳費期間另於教務處進修部網頁公告

三、延修生第一階段學雜費應先行繳納電腦及網路通訊使用費團體保險費,並於開學日114年2月17日(一)前完成繳費開學週網路選課結束後,依據各同學修課學分(計實際修課小時),計算每位學生學雜費應繳交金額,第二階段學雜費繳費單,於開學週選課結束後統一開立,繳費方式、繳費期間另於教務處進修部網頁公告。

四、學生如因家庭經濟困難、家長失業、學生本人失業、家人重病、家庭突然發生變故等,無法如期繳納學雜費者,應於開學第三週(114年3月8日)以前,至教務處進修組以書面提出延緩或分期繳費申請,經系科所主管同意受理並陳請教務長核准後,始得延緩或分期繳費。

五、在學生欲辦理休學者,於開學日(114年2月17日)前提出申請且完成休學手續,得免繳費。開學後辦理休學者,須先完成學雜費繳交始得辦理。學生休、退學退費標準查詢網址:教務處首頁>公開資訊/學雜費公開專區>學雜費資訊>學雜費退費基準。

(網址:https://acad.ntub.edu.tw/p/412-1004-1719.php?Lang=zh-tw)

六、應復學之休學生欲繼續休學者,並於開學日(114年2月17日)前提出申請且獲核准者,可不必繳費註冊,否則應於開學前完成繳費註冊(如休學已屆滿規定年限則應辦理退學)

七、學雜費減免每學期均須提出申請,相關問題請洽學生事務處進修部承辦人郭小姐,電話:(02)2322-6252。(請至本校首頁:學生事務處>學務處行政單位>學務處進修部>「學雜費減免、弱勢助學」網頁查詢。)

  (網址:https://stud.ntub.edu.tw/p/404-1007-99533.php?Lang=zh-tw)

八、進修部學生欲辦理就學貸款,相關問題請洽學生事務處進修部承辦人李小姐,電話:(02)2322-6245

依貸款規定學雜費貸款金額需與該學期實際應繳學雜費相符,學雜費採「定額收費制」之學生以定額學雜費辦理就學貸款,學雜費採「學分學雜費收費制」之學生以實際修課學分時數計算應貸款金額,如有學雜費減免或抵免學分者應先行辦理,以免發生貸款金額誤差,無法辦理就學貸款。

教務處進修組寒假服務時間 (114/1/13至2/16)

1/13(一) ~ 1/17(五) 13:30-21:30 1/20(一) ~ 1/23(四) 13:30-21:30

2/4 (二) ~ 2/7 (五) 13:30-21:30 2/10(一) ~ 2/14(五) 13:30-21:30

***** 假期間1/24、2/3、2/8為共同休假日,不上班 *****

大學部及專科部

企管系()

小姐

專線(02)2322-6238

cindy61773@ntub.edu.tw

財金系碩專班、資訊與決策科學研究所碩專班

大學部財金系:

陳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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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管系(韓學士後專班)、應外系()

陳小姐

專線(02)2322-6234

alayumo19@ntub.edu.tw

企管系碩專班(EMBA)、財稅碩專班、商務系:

郭小姐 

專線(02)2322-6235

ol4680@ntub.edu.tw

會資系(含多元專長培力課程)、財稅系:

楊小姐

專線(02)2322-6233

yahuiyang@ntub.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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