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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進修部】113學年度進修部暑期重補修班相關資訊(114/3/17至3/28調查開課需求)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113學年度進修部暑期重補修班注意事項

一、欲參加進修部暑期重補修班者,應具備下列條件,未符合下列條件之學生,修畢亦不列計畢業學分數中。
1、學生必修科目
成績不及格須重修者
2、因
轉學、轉系科須補修轉入年級前之必修科目者。
3、
應屆畢業生須重修或補修後始可畢業者。
4、修習
輔系或雙主修學位者。
5、申請就學期間服役之就學役男。
6、其他經系科主任專案簽報,並經教務長核可通過者。
二、請詳細閱讀暑修登記選課須知,分為進修部二技、四技進修部二專,請依身分別參閱暑修登記選課須知
三、如有問題請於週一至週五 13:00-21:30 聯繫承辦人 楊小姐(02)2322-6233或 Email至信箱 yahuiyang@ntub.edu.tw

113學年度 進修部二技、四技 暑修登記選課須知

一、進修部二技、四技暑期重修班上課起始日期:

  • 上學期課程:原則上自6/30(一) 起,週一、三 晚間18:30~21:50上課。
  • 下學期課程:原則上自7/1(二) 起,週二、四 晚間18:30~21:50上課。
  • 增開班/專班課程: 上課時間以開課需求申請為準。

二、進修部二技、四技登記開班需求

  • 3/17(一) 至 3/28(五)23:59 請點選網址登記暑修開班需求: https://dce.ntub.edu.tw/p/423-1029-586.php?Lang=zh-tw
  • 非應屆畢業班申請登記暑修課程人數達16人以上者,方得開班選課。
  • 應屆畢業班申請登記暑修課程人數達12人以上者,方得開班選課。未達上述人數,須經相關系科主任專案簽報,並經教務長核可後始得開設,惟專案簽准之開班學分費應由專簽之修課學生分攤補足12人之費用,未達3人之申請不予開班

三、4/9(三)擬開科目表公佈後,請同學自行上網選課:

  • 4/21(一)14:00~4/26(六)23:59上網選課    ※請同學注意上課時間,避免衝堂

四、應屆畢業生增開班:6/23(一)~6/30(一)向教務處進修組提出申請。

  • 應屆畢業生期末考後,如該科課程未在本年度暑期重修班開設者,可於6/23(一)~6/30(一)填妥申請書向教務處進修組提出申請,申請人數達12人以上者得於學校當年度暑修學分費收入內酌予開班,逾期不予受理。

五、自行列印繳費單及繳費:5/9(五)~5/19(一) 至【臺灣銀行學雜費入口網】自行列印繳費單,並於期限內繳費。費用以學分費乘以該課程 學時數計算(例:進二技及進四技每學時1,250元,如會計學為2學分,3學時課程,則應繳交1,250元*3)。

六、繳費後因繳費人數不足、疾病(須醫院證明)、兵役召集(須具召集令)或核准休退學者,可於開課前一週申請退費外,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延期或以他人替換,請同學慎選。

七、參加暑期重修班條件請參閱本校暑期重(補)修班授課辦法第二條規定,原則上必須曾經修習而成績不及格須重修者。休學學生不得參加暑期重(補)修。

八、參加重(補)修學生,課程合計以不超過10學分為限,但應屆畢業生及延修生以15學分為限。

九、暑期重修班缺課達該科授課總節數1/3(含)者不論是否參加考試,成績概以零分計算;成績不及格者不得補考。

113學年度 進修部二專 暑修登記選課須知

一、進修部二專(企管科、應外科)暑期重修班上課起始日期:

  • 一般課程:原則上自6/30(一) 起,上課時間以開課需求調查為準。
  • 增開班/專班課程:上課時間以開課需求申請為準。

二、進修部二專(企管科、應外科)登記開班需求:

  • 3/17(一) 至 3/28(五)23:59 請點選網址登記暑修開班需求:https://dce.ntub.edu.tw/p/423-1029-585.php?Lang=zh-tw
  • 非應屆畢業班申請登記暑修課程人數達16人以上者,方得開班選課。
  • 應屆畢業班申請登記暑修課程人數達12人以上者,方得開班選課。未達上述人數,須經相關系科主任專案簽報,並經教務長核可後始得開設,惟專案簽准之開班學分費應由專簽之修課學生分攤補足12人之費用,未達3人之申請不予開班。

三、4/9(三)擬開科目表公佈後,請同學自行上網選課:

  • 4/21(一)14:00~4/26(六)23:59上網選課    ※請同學注意上課時間,避免衝堂

四、應屆畢業生增開班:6/23(一)~6/30(一)向教務處進修組提出申請。

  • 應屆畢業生期末考後,如該科課程未在本年度暑期重修班開設者,可於6/23(一)~6/30(一)填妥申請書向教務處進修組提出申請,申請人數達12人以上者得於學校當年度暑修學分費收入內酌予開班,逾期不予受理。

五、自行列印繳費單及繳費:5/9(五)~5/19(一) 至【臺灣銀行學雜費入口網】自行列印繳費單,並於期限內繳費。費用以學分費乘以該課程 學時數計算(例:進二專每學時815元,如會計學為2學分,3學時課程,則應繳交815元*3)。

六、繳費後因繳費人數不足、疾病(須醫院證明)、兵役召集(須具召集令)或核准休退學者,可於開課前一週申請退費外,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延期或以他人替換,請同學慎選。

七、參加暑期重修班條件請參閱本校暑期重(補)修班授課辦法第二條規定,原則上必須曾經修習而成績不及格須重修者。休學學生不得參加暑期重(補)修。

八、參加重(補)修學生,課程合計以不超過10學分為限,但應屆畢業生及延修生以15學分為限。

九、暑期重修班缺課達該科授課總節數1/3(含)者不論是否參加考試,成績概以零分計算;成績不及格者不得補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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