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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進修部】113學年度第2學期進修部第二階段學雜費繳費通知(繳費期限即日起至4/14止)

【請注意】113學年度入學之進修部二技、四技、二專、學士後AI專班新生,學雜費採固定金額方式繳費,不會有第二階段學雜費繳費單。其餘進修部學生因學雜費採修課學分(時)數計算,方有可能會有第二階段學雜費繳費單。

  • 第二階段學雜費繳費單列印臺灣銀行學雜費入口網 > 點選「繳費單查詢」,輸入以下資料:
  • (1)代收類別」請輸入「111992」。
  • (2)輸入學生之「身分證字號」。
  • (3)輸入學生之「學號」。
  • (4)識別碼」欄位預設值為學生之生日,格式為YYYMMDD(共7碼,YYY為民國年),例如民國70年5月3日請填入「0700503」
  • (5)輸入「圖型驗證碼」。

  • (6)點選113學年度第二學期「加選」項之查詢鈕,如下圖示,下載第二階段繳費單。

  • 繳費方式:請持繳費單至 臺灣銀行各分行臨櫃、超商、信用卡、ATM轉帳 繳交第二階段學雜費。
  • 繳費與列印繳費單日期: 即日起至114年4月14日止。

【第二階段學雜費說明】

  • 進修部二技、四技、二專舊生及轉學生、碩士在職專班新生及舊生,學雜費分二階段方式繳費。第一階段繳費單金額採「預開時數」之繳費單,於開學日(114年2月17日)之前繳納。​​​​​​
  • 待加退選課結束後(本學期已於114年2月22日選課結束),依據各同學修課學分時數,扣除第一階段已繳學分時數,多選應補繳金額(或溢繳退費),多選將開立第二階段學雜費繳費單,請同學於期限114年4月14日前繳納。(請注意第二階段學雜費金額因學生選課多寡而異)
  • 學雜費金額如有問題或需辦理溢繳退費請洽各系科所承辦人員

第二階段學雜費收費對象

收費說明

進二技舊生
學號N109、N110、N111、N112開頭者

每學期按學生實際修習「學分數」計算(除0學分體育課程、0學分畢輔課程以「學時數」計收學分費用,例如:體育(必修)0學分(2小時數)需繳交2小時學分學雜費)。每1學分學雜費1,250元(學費938元+雜費312元)。

進四技舊生及轉學生:
學號N107、N108、N109、N110、N111、N112開頭者

每學期按學生實際修習「學分數」計算(除0學分體育課程、0學分畢輔課程以「學時數」計收學分費用,例如:體育(必修)0學分(2小時數)需繳交2小時學分學雜費)。每1學分學雜費1,250元(學費938元+雜費312元)。另,每學期註冊時須繳交「電腦及網路通訊使用費(分住宿生600元/非住宿生400元),及學務處每學年招標金額繳交「團體保險費」。

進二專舊生
學號N110、N111、N112開頭者

每學期按學生實際修習「學分數」計算,每1學分學雜費815元(學費611元+雜費204元)。另,每學期註冊時須繳交「電腦及網路通訊使用費(分住宿生600元/非住宿生400元),及學務處每學年招標金額繳交「團體保險費」。

財金、財稅、企管、資研所碩士在職專班學生

每學期需繳交「學雜費基數」至畢業止及按每學期所修「學分(時)數」計列學分費;已繳足論文學分費者,不需再繳交論文學分費。另,每學期註冊時繳交「電腦及網路通訊使用費」(非住宿生400元),及學務處每學年招標金額繳交「團體保險費」。
學號E112開頭者:每學期「學雜費基數」10,000元,並按學生實際修習學分時數,每1學分時數(採小時數)費8,000元。
學號E113開頭者:每學期「學雜費基數」15,000元,並按學生實際修習學分時數,每1學分時數(採小時數)費9,000元。

創研所碩士在職專班學生

每學期需繳交「學雜費基數」至畢業止及按每學期所修「學分(時)數」計列學分費;已繳足論文學分費者,不需再繳交論文學分費。另,每學期註冊時繳交「電腦及網路通訊使用費」(非住宿生400元),及學務處每學年招標金額繳交「團體保險費」。
每學期「學雜費基數」10,000元,並按學生實際修習學分時數,每1學分時數(採小時數)費7,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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