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務處進修部】114學年第2學期進修部在校生(含延修生)第一階段學雜費繳費公告(115/2/1-3/2)
114學年度第2學期進修部在校生(含延修生)第一階段學雜費繳費公告
- 一、在學生應自行列印繳費單並於內完成繳費:
- 進修部學生自115年2月1日(日)起請自行至「臺灣銀行學雜費入口網」列印繳費單,並於115年3月2日(一)前完成繳費。
- 欲使用信用卡繳費學雜費者,必須於115年3月2日(一)前完成刷卡。
※本校不另行寄發繳費單,請自行上網列印,對於學雜費費用有疑義者,請洽教務處進修組各系所承辦人(參見附表)。
繳費單列印步驟:
step1:臺灣銀行學雜費入口網站
(網址:https://school.bot.com.tw/newTwbank/index.aspx)
step2:點選左側「繳費單查詢」功能、輸入以下資料:
①「代收類別」:請輸入「111992」。
②輸入學生之「身分證字號」。
③輸入學生之「學號」。
④「識別碼」欄位預設值為學生之生日,格式為YYYMMDD(共7碼,YYY為民國年),例如民國70年5月3日請填入「0700503」。
⑤輸入「圖型驗證碼」,再點選確認登入。
繳費方式:請持「繳費單」至全省之臺灣銀行各分行臨櫃、超商,或以信用卡、ATM 轉帳、臺灣pay(掃描繳費單上之臺灣pay QR Code)繳費,完成註冊。
※下載、列印與查詢繳費單與明細及繳費證明單:學校首頁-右上角點「學生」-「臺灣銀行學雜費入口」-「繳費單查詢」。
- 二、進修部學雜費悉依本校「114學年學雜費收費標準表」辦理。本校教務處首頁>公開資訊/學雜費公開專區>學雜費資訊>學雜費收費標準。
(網址:https://acad.ntub.edu.tw/p/412-1004-1719.php?Lang=zh-tw)
- 三、進修部學雜費收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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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制 |
入學年度 |
收費方式 |
收費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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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士後專班 |
113、114學年度(學號P113、P114開頭) |
「定額學雜費」+「電腦及網路通訊使用費」+「團體保險費」 參見【說明1】 |
每學期需繳交定額學雜費(每學期為新臺幣34,200元)、並繳交「電腦及網路通訊使用費」(非住宿生新臺幣400元、住宿生新臺幣600元)及依學務處每學年招標金額繳交「團體保險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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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修部二技 |
113、114學年度 (學號N113、N114開頭) |
「定額學雜費」+「電腦及網路通訊使用費」+「團體保險費」 參見【說明1】 |
在一般修業年限內(第一學年及第二學年),每學期需繳交定額學雜費(每學期為新臺幣23,750元)、並繳交「電腦及網路通訊使用費」(非住宿生新臺幣400元、住宿生新臺幣600元)及依學務處每學年招標金額繳交「團體保險費」。延長修業年限學生(第三學年以後)則依修習學分繳交大學部學分學雜費,並繳交「電腦及網路通訊使用費」(非住宿生新臺幣400元、住宿生新臺幣600元)及依學務處每學年招標金額繳交「團體保險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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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學年度以前(學號N110~N112開頭) |
「學分學雜費」+「電腦及網路通訊使用費」+「團體保險費」 參見【說明2】 |
以學生實際修課學分數繳納,惟體育0學分2小時須繳納2學分之學雜費;證照類畢業輔導課程依實際修習時數,繳納相應之學分費,大學部每學分新臺幣1,250元。另,在學生每學期需繳交「電腦及網路通訊使用費」(非住宿生新臺幣400元、住宿生新臺幣600元)及依學務處每學年招標金額繳交「團體保險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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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修部四技 |
113、114學年度(學號N113、N114開頭) |
「定額學雜費」+「電腦及網路通訊使用費」+「團體保險費」 參見【說明1】 |
在一般修業年限內(第一學年至第四學年),每學期需繳交定額學雜費(每學期為新臺幣21,875元)、並繳交「電腦及網路通訊使用費」(非住宿生新臺幣400元、住宿生新臺幣600元)及依學務處每學年招標金額繳交「團體保險費」。延長修業年限學生(第五學年以後)則依修習學分繳交大學部學分學雜費,並繳交「電腦及網路通訊使用費」(非住宿生新臺幣400元、住宿生新臺幣600元)及依學務處每學年招標金額繳交「團體保險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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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學年度以前(學號N108~N112開頭) |
「學分學雜費」+「電腦及網路通訊使用費」+「團體保險費」 參見【說明2】 |
以學生實際修課學分數繳納,惟體育0學分2小時須繳納2學分之學雜費;證照類畢業輔導課程依實際修習時數,繳納相應之學分費,大學部每學分新臺幣1,250元。另,在學生每學期需繳交「電腦及網路通訊使用費」(非住宿生新臺幣400元、住宿生新臺幣600元)及依學務處每學年招標金額繳交「團體保險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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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修部二專 |
113、114學年度(學號N113、N114開頭) |
「定額學雜費」+「電腦及網路通訊使用費」+「團體保險費」 參見【說明1】 |
在一般修業年限內(第一學年至第二學年),每學期需繳交定額學雜費(每學期為新臺幣16,300元)、並繳交「電腦及網路通訊使用費」(非住宿生新臺幣400元、住宿生新臺幣600元)及依學務處每學年招標金額繳交「團體保險費」。延長修業年限學生(第三學年以後)則依修習學分繳交專科部學分學雜費,並繳交「電腦及網路通訊使用費」(非住宿生新臺幣400元、住宿生新臺幣600元)及依學務處每學年招標金額繳交「團體保險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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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學年度以前(學號N110~N112開頭) |
「學分學雜費」+「電腦及網路通訊使用費」+「團體保險費」 參見【說明2】 |
以學生實際修課學分數繳納,二專部每學分新臺幣815元。另,在學生每學期需繳交「電腦及網路通訊使用費」(非住宿生新臺幣400元、住宿生新臺幣600元)及依學務處每學年招標金額繳交「團體保險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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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士在職專班 |
113、114學年度(學號E113、E114開頭) |
「學雜費基數」+「學分費」+「電腦及網路通訊使用費」+「團體保險費」 參見【說明2】 |
每學期均需繳交學雜費基數(每學期新臺幣15,000元)及研究生學分(時)費〔按每學期所修學分(時)數,如學分數與修習時數不同者,以較高者計算〕。除創意設計與經營研究所碩士在職專班每1學分(時)費為新臺幣7,000元外,其它:財金系、財稅系、企管系及資訊決策科學研究所碩士在職專班每1學分(時)費新臺幣9,000元。另,在學生每學期註冊應繳交「電腦及網路通訊使用費」(非住宿生新臺幣400元),及依學務處每學年招標金額繳交「團體保險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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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學年度以前(學號E110~E112開頭) |
「學雜費基數」+「學分費」+「電腦及網路通訊使用費」+「團體保險費」 參見【說明2】 |
每學期均需繳交學雜費基數(每學期新臺幣10,000元)及研究生學分(時)費〔按每學期所修學分(時)數,如學分數與修習時數不同者,以較高者計算〕。除創意設計與經營研究所碩士在職專班每1學分(時)費為新臺幣7,000元外,其它:財金系、財稅系、企管系及資訊決策科學研究所碩士在職專班每1學分(時)費新臺幣8,000元。另,在學生每學期註冊應繳交「電腦及網路通訊使用費」(非住宿生新臺幣400元),及依學務處每學年招標金額繳交「團體保險費」。 |
【說明1】113學年度起入學之進修部學士後專班、二技、四技、二專學生(學號為N113、N114、P113、P114開頭學生),其學雜費收費方式採「定額收費制」,收費採一次性繳費,不會因修課學分多寡影響學雜費金額。繳費單請於 115年2月1日(日)起自行登入「臺灣銀行學雜費入口網」列印,務必於115年3月2日(一)前完成繳費,(如欲辦理就學貸款者請參閱第十點說明)逾期未繳費視同未註冊,依學則規定予以退學(辦理就學貸款或分期繳費者除外)。
【說明2】進修部碩士在職專班學生、及進修部二技、四技、二專舊生(學號N108~N112、E110~E114開頭學生),其學雜費收費方式採「學分學雜費收費制」,學雜費視修課學分時數多寡而異。收費分二階段方式繳費,第一階段繳費單金額為預開時數,第一階段繳費單請於 115年2月1日(日)起自行登入「臺灣銀行學雜費入口網」列印,務必於115年3月2日(一)前完成繳費,(如欲辦理就學貸款者請參閱第十點說明)逾期未繳費視同未註冊,依學則規定予以退學(辦理就學貸款或分期繳費者除外)。待開學週網路選課結束後,依據學生修課學分數(體育及證照類畢業輔導課程則依實際修習時數),計算每位學生應繳交學雜費。經計算需補繳者,第二階段繳費單於開學週選課結束後開立,繳費方式、繳費期間另於教務處進修部網頁公告。
- 四、延修生第一階段學雜費應先行繳納「電腦及網路通訊使用費」、「團體保險費」,並於開學日115年3月2日(一)前完成繳費。開學週網路選課結束後,依據各同學修課學分(採計實際修課小時數),計算每位學生學雜費應繳交金額,第二階段學雜費繳費單,於開學週選課結束後統一開立,繳費方式、繳費期間另於教務處進修部網頁公告。
- 五、逾期繳交學雜費:在學學生除就學貸款或因特殊原因辦理分期繳交學雜費,如有逾期未繳學雜費者,依據本校學則(第12條第2項)、附設專科部學則 (第9條),予以退學處分。請務必於115年3月2日(一)前繳交學雜費完成註冊,逾期未完成註冊者將依規定退學 (辦理就學貸款或分期繳費者除外)。
- 六、學生如因家庭經濟困難、家長失業、學生本人失業、家人重病、家庭突然發生變故等,無法如期繳納學雜費者,應於開學第三週(115年3月21日)以前,至教務處進修組以書面提出延緩或分期繳費申請,經系科所主管同意受理並陳請教務長核准後,始得延緩或分期繳費。
- 七、在學生欲辦理休學者,於開學日(115年3月2日)前提出申請且完成休學手續,得免繳費。開學後辦理休學者,須先完成學雜費繳交始得辦理。學生休、退學退費標準查詢網址:教務處首頁>公開資訊/學雜費公開專區>學雜費資訊>學雜費退費基準。 (網址:https://acad.ntub.edu.tw/p/412-1004-1719.php?Lang=zh-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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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進修組寒假服務時間 (115/1/12至3/1)
1/12(一) ~ 1/16(五) 13:30-21:30 ︱ 1/19(一) ~ 2/12(四) 13:30-21:30
2/24(二) ~ 2/26(四) 13:30-21:30 ︱ 2/13(五) ~ 2/23(一) 農曆春節放假
***** 寒假期間1/23(五)、1/30(五)、2/6(五)為共同休假日,不上班 *****
大學部及專科部
企管系(科):
張小姐
專線(02)2322-6238
財金系碩專班、資訊與決策科學研究所碩專班
大學部財金系:
陳小姐
專線(02)2322-6239
資管系(含學士後專班)、應外系(科):
陳小姐
專線(02)2322-6234
alayumo19@ntub.edu.tw
企管系碩專班(EMBA)、財稅碩專班、商務系:
郭小姐
專線(02)2322-6235
會資系(含多元專長培力課程)、財稅系:
張小姐 代理
專線(02)2322-62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