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項
■□ 注意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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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雜費含書籍、講義、磁片費及實習設備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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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迎各機關、公司團體,委託本中心代訓或集體開班,學費另有優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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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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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時請攜帶身分證、最近三個月內拍照之一吋半身相片2張、切結書及其他規定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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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繳證件如有偽造或不實者,經發現除取消資格外,並自負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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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班成功後,除非另有說明,否則不得退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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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人數不足無法開班時,所繳費用無息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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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課達三分之一時數以上者,不發給結業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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逢國定假日及彈性放假日停課,課程順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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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中心保留課程師資、內容、時段等課務相關彈性調整及變更的權利。如有任何異動,請依網站公告為準。
■□ 退費規定 ■□
依據「大學辦理推廣教育計畫審查要點」規定,學員自報名繳費後
(1) 至實際上課日前退學者,退還已繳學分費、雜費等各項費用七成。
(2) 自實際上課之日算起未逾全期三分之一者,退還已繳學分費、雜費等各項費用之半數。
(3) 在班時間已逾三分之一者,不予退還。
(1) 至實際上課日前退學者,退還已繳學分費、雜費等各項費用七成。
(2) 自實際上課之日算起未逾全期三分之一者,退還已繳學分費、雜費等各項費用之半數。
(3) 在班時間已逾三分之一者,不予退還。